『軍用香煙 禁止轉售』 當年黃長壽軍煙外包裝上,應該是印上這幾個字,可惜沒圖沒真相。煙到手點燃前,右手習慣性拿有濾嘴那頭在左手手錶鏡面上敲三下再點火。只能敲三下哦;多敲幾下的話,那支煙,可能會只剩半支。
上篇提到退伍煙,這篇來談記憶中的軍煙。74年我曾在小金158師及九曲堂117師基層步兵連待過,那時不管你是軍、士官、兵,只要你列入當月餉冊名單,就能買煙。相信我,軍煙是用買的,不是軍隊配發的。本島部隊,每人、每月可買5包;外島部隊,每人、每月可買10包(一條),一包9元。現在負責我這裡的業務副理徐X忠,他服役時為東引反共救國軍X大隊X中隊譯電士。他說:當時他們薪餉並沒有加倍但軍煙每月可以有二條(20包)。
那年,二兵關餉1800元、一兵2100、上兵2400、下士(無領導加給)3600、下士(有領導加給要扣副食費)4800、少尉預官7仟多。附帶一提,831門票那時為180元。我想國防部的意思是:國軍二兵階級的弟兄,當月無其他花銷,如在外島,一個月只能上831消費10次。第11次,國防部恕不招待。
軍煙的由來,眾說紛紜,以下說法個人認為較為可信,也有點人情味,有興趣者參考看看。
在更早的年代,國軍弟兄的薪餉更為微薄,買了民生必需品就沒多餘的錢,不能再買香煙解煙癮。常常有人撿他人抽剩的煙屁股或多人play一根的情況發生。最、最、最上頭領導者的夫人,看了這些隨他們渡海來台又砲戰時生、死一線的弟兄這種慘狀,心生不忍,就要公賣局將香煙以成本價賣給國軍,讓有煙癮的弟兄享受香煙時能更有些尊嚴。
我們連上也不是全部的人都吸煙,有吸煙的,一個月10包怎麼夠?不吸煙的人,10包要放到〝臭鋪〞啊。我師父教我的解決辦法是:當月可買的軍煙數量,全部請行政林X星貼錢買齊。然後發餉時再每人扣除90元軍煙費用,由我照各排、組為單位發軍煙給他們,讓他們抽煙、不抽煙的人自行調配。至於那些支援在外的弟兄,就由我留下他們的軍煙,以防突發狀況。如我們連上那位士官長,(他曾是馬X昇師長陸軍官校正25期的同學)他要多買軍煙時,你生不出來,你丟哉西。
上圖為當時草綠軍褲,它跟著我退伍回家。右手斜口袋上面有一零錢袋,在不能隨手丟煙蒂如施展彈指神功時,那裡就是放煙蒂的最佳地方。
在冷冽的大金后湖海岸、在小金湖下村洗完30元的熱水澡後、在南台灣某不知名的國小教室外走廊,雨衣鋪地,頭枕防毒面具,二隻光腳丫翹在繫著水壺、刺刀、彈匣的S腰帶圍著的鋼盔上;這些情景都有軍煙伴隨著我的回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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